市场监管总局: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在带谁的货,对消费者权益基本保障。
发布时间:2024-04-09 16:45:02来源:
在2024年4月9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其中,直播带货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近年来,直播带货成为了电商行业的新宠,不仅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同时也带动了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直播带货的火爆,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条例》对直播带货进行了多方面的规范。
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在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时,必须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对于直播带货来说,这意味着主播和商家必须明确标注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所售商品的信息,让消费者清楚地知道“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是直播带货营销的前提和底线,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基本保障。
在完善平台管理方面,《条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当发生消费争议时,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的信息。同时,《条例》还强调平台应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日常管理责任,在发生消费争议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切实改善售后体验。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提升直播平台的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规范营销行为方面,《条例》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这意味着直播带货过程中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同时,《条例》还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总的来说,《条例》对直播带货的规范将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然而,要真正解决直播带货中的问题,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自律,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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