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禁止在人多的公共场所遛狗 规范养犬行为通告发布

8次阅读
没有评论

郑州发布禁止在公共场所遛狗通告 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为加强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郑州市近日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遛狗的通告》。通告明确了禁止在公共场所遛狗的时间和地点,并对违规遛狗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

通告内容详解:公共场所遛狗将受到严格限制

《通告》明确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在以下公共场所遛狗:

  • 城市公园、广场、绿地、游园等公共绿地
  • 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 体育场馆、游泳池等公共场所
  • 公交车站、地铁站、火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
  • 其他依法划定的公共场所

《通告》还规定,遛狗时间限定为每日19:00至次日7:00,遛狗时必须使用牵引绳,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并遵守以下规定:

  • 不得携带犬只进入禁止遛狗的公共场所
  • 不得让犬只干扰他人正常活动
  • 不得让犬只随意排泄,必须立即清理
  • 不得携带危险品种的犬只

违规遛狗将面临处罚:多措并举保障执行

针对违规遛狗行为,《通告》明确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执行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养犬人,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没收犬只等处罚措施。

  • 首次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元罚款
  • 第二次违反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 第三次违反规定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此外,对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同时,对于举报违规遛狗行为的市民,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总结

郑州市发布禁止在公共场所遛狗通告,旨在加强城市养犬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也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正文完
 0